業務職掌-業務科室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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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護科業務
一、分區分類管理:
本監毒品案件佔大多數(約五成),另有少數非毒品案件之其他罪名收容人,分別收容於第一、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及十二作業工場,另設自營工場第二、三工場、陶藝班及戒毒班等。與教化科共同設立六個教區,五個管教小組,由教誨師擔任召集人與教區科員、各場舍主管等,共同辦理管教業務,期能達分區管理,穩定收容人情緒之目的。
二、建立與收容人雙向溝通管道:
本監為加強與收容人雙向溝通,除每月教區召開管教小組會議外,每三個月場舍召開生活檢討會及全監性的擴大生活檢討會,因此每個月皆有雙向溝通的管道;另每月定期召開膳食會議,並廣設意見箱廣納收容人意見,藉以解答收容人之各項疑義,及改善收容人生活環境。以上皆是與收容人間之雙向溝通與互動管道,亦是減少衝突事故發生的良善制度。
三、三班制勤務制度之實施
本監自91年1月份起夜勤管理人員試辦實施三班制勤務制度,為強化勤務制度穩定囚情,實施3班制勤務制度後,比較隔日制夜勤管理人員有較長時間的休息,於上班日有較佳之精神執行勤務,在休息時段與家庭相處時間增加,更有助家庭的和諧;此外,各管理人員勤務固定後,對於囚情的掌握與管理更能得心應手。
四、實施管理人員常年教育
本監為充實各管理人員之戒護知能,各管理人員定期實施在職訓練
(一)戒護實務講解、案例宣導
(二)安全裝備與設施、射擊訓練、戰技訓練
(三)法令宣導、諮商輔導、急救常識、愛滋病防治…等課題,使管理人員在戒護勤務上多一份認知
六、辦理各項便民服務
(一)戒送收容人返家奔喪及探視
(二)便利收容人接見(家屬可預約接見時間、增加接見、持別接見等)
(三)儘速核發申請之文件(收容人郵包申請、朋友接見、同居人接見申請等)
(四)裝設各種設備,以服務收容人家屬(收容人遠距遠端接見等)
(五)以和藹親切態度服務收容人家屬(收容人電話詢問各項接見等申辦事項)
(六)接見室放置報刊雜誌及便民服務手冊,提供老花眼鏡讓候見家屬取閱使用
(七)接見候見室及接見處間均設置導盲磚,以利前來接見盲胞無障礙空間。
七、舉行年度應變演習
暴動,是監所最大的致命傷;而火災,勢必危及收容人生命的安全。當事件的發生時,要如何以最快的時間去予以弭平,這是一門大學問。本監藉此演習,以提升同仁的應變能力,確保機關的安全為目的。監所無異是個縮形的社會,如何維持紀律及秩序,是戒護同仁應有的共識。因而安定的囚情,是戒護工作的首要任務,也是監所的命脈,更是監所工作成功的最大保證。囚情的安定,除了要有堅強的戒護實力之外,更要力行五大工作信念:
(一)信任:
任何關係都是一種互動,而良好的互動,一定要建立在彼此之間的互相信任基礎上,本監收容人深信:「只要遵守監規,必能受到保障。」這是本監向來囚情安定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希望能繼續維持。
(二)尊重:
人與人之間,不是誰怕誰?而是彼此的互相尊重。所以要如何讓收容人來尊重你,遠較於讓收容人怕你來得重要。而要能如此,勢必守你的本分,負你的責任,才能贏取。
(三)智慧:
「太平官大家都會做,場面遇到才知輸贏。」當問題來了,要發揮智慧,去圓滿解決,這才是一位有能力的人。
(四)慈悲:
所謂人性化管理,就是要把收容人看作人來對待,尤其在他有病痛時,更要能視囚如親,這就是一種慈悲。本監向來在維護收容人身體的健康及生命的安全,做得非常落實,值得鼓勵與肯定。
(五)膽識:
俗語說:「藝高人膽大」管教人員要有膽識,才能去面對頑劣份子。而膽識是要經過歷練出來的,不是憑空就能擁有。「安全靠自衛,幸福靠健身。」從過去幾次戒護區的鈴聲大作,所有管教人員無不蜂擁跑去支援,就足以說明本監是一支訓練有素的隊伍。監獄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每天面對收容人是形形色色,大家都不敢保證會一直相安無事。因此每年各矯正機關都會透過應變演習,來因應所發生各種突發狀況,並以優勢警力來壓制以降低人員受傷,在工作上除了以戒護實力作後盾,大家都知道應變演習著重精神與逼真。
衛生科業務
一、醫療保健
(一)新收健康檢查。(二)收容人流感疫苗預防接種。
(三)癌篩體檢。
(四)傳染病防治:胸部X光篩檢(肺結核篩檢);性傳染病篩檢(愛滋病、梅毒)。
(五)精神疾病列管及通報。
(六)尿液篩檢業務。
(七)各項疾病之衛生教育辦理。



二、醫療照護
(一)本監自102年1月1日起由南區健保署協調台大雲林分院、順美牙科診所及明潔牙醫診所入監協助開辦健保醫療門診。(二)由健保特約新生松藥局接受台大雲林分院、順美牙醫診所及明潔牙醫診所釋出之處方箋,由專業藥師調劑後送入本監予收容人服用。
(三)收容人如在監無法適當治療,則戒送外醫診治、陳報台中監獄醫療專區治療或辦理保外醫治。
三、醫療行政
(一)收容人各項醫療費用催繳。(二)收容人代購成藥審核。
(三)就醫紀錄管理。
(四)收容人配鏡業務。
(五)CPR、EMT1人員安排訓練。
教化科業務
壹、教化科掌理事項:
一、受刑人教誨、教育及輔導事項。
二、受刑人累進處遇之審查事項。
三、受刑人假釋及撤銷假釋之建議、陳報及交付保護管束事項。
四、受刑人文康活動及體能訓練事項。
五、受刑人集會之指導及分區管教事項。
六、洽請有關機關、團體或人士協助推進教育、演講及宗教宣導事項。
七、新聞書刊閱讀、管理及監內刊物編印事項。
八、其他有關教化事項。
貳、業務介紹:
一、教誨
(一)個別教誨:由教誨師或志工與受刑人個別面對面的諮商輔導,針對個別情況受刑人加以關心、輔導。
(二)類別教誨:依調查分類結果及受刑人罪名,予以分類實施教誨,各教區教誨師分類實施教誨。
(三)集體教誨:由教誨師至各場舍實施教誨,說明法令修正、宣導易科罰金等各項政令,同時安排教誨志工或社會志工至各工場實施集體教誨,內容以法治觀念或提倡心靈改革為主。
(四)、宗教教誨:依受刑人宗教信仰,敦請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人員蒞監實施宗教宣導活動,以淨化其身心靈。
三、毒品犯輔導
本監在毒品犯輔導處遇方面依法務部函頒「監獄毒品犯輔導計畫」推動並強化毒品犯之輔導及醫療處遇如下,期降低其再犯率,以收輔導矯正成效:
(一)藥癮醫療處遇措施:
引進本地醫療資源,規劃監內藥癮醫療處遇方案,除辦理增強戒癮動機衛教講座外,針對高戒毒動機毒品犯,聘請醫師及心理師入監實施小團體輔導與個別諮商。
(二)成立戒毒專班:
引進社會資源,實施以「藝術治療」及「生命教育」為主軸之多元整合型戒毒班處遇課程。
(三)愛滋病毒品犯收容人處遇方案:
成立愛滋病毒品犯工場,並引進社會資源入監實施愛滋病收容人集中處遇課程,內容包含生命教育、衛生教育、宗教輔導、心靈課程及法治教育等。
(四)家屬衛教活動:
邀請衛生局人員於懇親時針對家屬實施毒癮衛教及家庭教育等相關宣導講座。
(五)出監前銜接輔導:
引進更保及觀護志工協進會志工入監實施個別認輔,俾利出監後追蹤輔導之銜接,並與雲林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合作,針對出監前1個月毒品犯收容人,由個案管理員入監進行個別輔導,期能延續並銜接監內、監外之輔導成效。
(六)社工員每月二次不定時至接見室進行家屬衛教宣導,以提昇家屬毒癮戒治相關知能,俾收容人戒除毒癮。
四、文康活動
擬訂年度文康活動實施計畫依排程實施,每月舉辦動態或靜態文康競賽活動,如才藝表演、反菸毒海報設計、現代熱舞、籃球、桌球、軍歌、拔河、心得寫作、歌唱、繪畫、排球等,並遵法務部矯正署函示,每年舉辦收容人年度藝文性教化活動競賽。此外,於各工場設置彩色電視機2台,每日工作餘暇播映教化影片供收容人觀賞。收容人三級以上亦可自備電視機觀賞電視節目,自備收音機收聽廣播節目。此外,本監亦不定期邀請社會人士或公益團體蒞監舉辦關懷收容人教化活動。
五、懇親活動
本監於每年春節、母親節、中秋節三大節日,皆與中華電信公司合辦收容人電話懇親活動,並與更生保護會雲林分會合辦收容人與家屬面對面懇親活動,凡符合申請條件且表現優良之收容人皆可報名參加懇親會。
六、累進處遇
收容人依監獄行刑法第20條對於刑期六月以上之受刑人,為促其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應分為數個階段,以累進方法處遇之。為使受刑人之處遇有一明確之規範,設立累進處遇審查會,審查關於交付監務委員會會議之累進處遇有關事項。刑期6月以上依其個性、身心狀況、境遇、經歷、教育程度、人格予以分類編級及考核等事項。累進處遇分為四級,自第四級依次漸進:第四級、第三級、第二級、第一級。各級依刑期不同訂定責任分數,所得成績分數抵銷各級責任分數後進列下一級,依序處遇漸寬。
七、假釋
受刑人累進處遇晉至二級以上,合於假釋要件者,由所屬之管教小組人員,就其調查、教化、作業、衛生、戒護、總務資料切實審核提會審查報請假釋;假釋制度對於促使受刑人改過遷善及防止再犯,以維持監獄內部秩序與安定囚情有重要功能,本監一向審慎辦理,並奉法務部函示成立「假釋審查委員會」,假釋審查會對假釋案件,就管教小組及教誨師之意見,受刑人在執行中之有關事項,並參酌受刑人假釋後社會對其觀感詳為審查,且經假釋面談機制面談該受刑人後,假釋審查委員採無記名投票方法 取決於多數,以落實假釋審查以及假釋之公平性。
八、撤銷假釋
假釋出監受刑人於保護管束期間內觸犯刑法第78條之規定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2之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報法務部撤銷其假釋。
作業科業務
壹、作業科掌理事項:
一、作業之指導及技能訓練事項。
二、作業種類之選擇及作業計畫訂定事項。
三、作業材料之購置、收支及保管事項。
四、作業課程編訂、成績考核及勞作金計算事項。
五、受刑人作業之配置及調動事項。
六、作業契約之擬訂事項。
七、作業器械之增置、收發、保管、檢查及修理事項。
八、成品之評價、發售及保管事項。
九、管理作業人員之調度、考核事項。
十、其他有關作業事項。
貳、業務介紹:
監所作業以訓練收容人謀生技能,養成勤勞習慣,適應社會生活,為最高指導原則。目前本監作業有關收容人之作業與技能訓練事宜,大致分為三個部分:
一、委託加工作業
本監設有13個作業工場,有8間為勞務加工工場,大部分的作業收入是與廠商訂定契約承攬委託加工作業,勞務加工作業項目計有鉤練、證件帶、哨帶、紙袋、鞋帶、摺紙、文具包裝、縫紉、洗燙等。除增進勞務收入之外,亦為收容人習藝之用。本監致力於提高作業業務,以確保收入之穩定及保障收容人之生活品質。
二、自營作業
本監目前自營作業項目計有印刷、木工、藝品、縫紉、食品及農作科等六科,承攬對象均以對內、外機關﹙含各矯正機關合作社﹚或公司行號及本監員工,並接受外界人士委託製作各類自營作業成品。
三、技能訓練
技能訓練職類計有行銷及家具木工班、行銷及陶藝班、行銷及木工雕刻班、行銷及園藝班、行銷及烘焙食品班等5項職類技能訓練班,每項訓練班皆敦聘鄰近學校相關科系老師與民俗技藝專家前來授課。行銷及陶藝班部份,由於大師的傾囊相授,作品琳瑯滿目,屢獲外賓佳評,競相邀請參展,曾受邀於雲林縣文化中心、嘉義市文化中心、虎尾中元文化節、梅嶺美術館、台中SOGO百貨公司、高雄市夢時代、台北市京華城及林內成功國小、台南市忠義國小、東石漁人碼頭等38個地點展示。
四、傳統工藝傳承一監一特色
最能發揚本監作業特色即是目前廣為週知的陶藝技訓,尤其是本監之交趾陶作品,在94年被法務部評定為瀕臨失傳之民間傳統技藝而必須持續開辦之技能訓練班,這是本監開辦陶藝技訓班十幾年來,受到上級長官的肯定及認同。
為慶祝嘉義地檢署新廈落成,技訓老師呂勝南指導收容人,95年開始計劃打造國內最大關公陶像,這座巨大關公交趾陶像身高180公分,總重量超過1千公斤,費時1年6個月時間才完成。97年1月中旬由陶藝班將大型關公塑像組裝完成,並送嘉義院檢新廈作為公共藝術擺設,典獄長亦表示,該座塑像是很難得的公共藝術品,是國內最大的交趾陶塑像,堪列為金氏世界紀錄。
本監為延續傳統民間交趾陶工藝藝術,99年亦請技訓老師呂勝南帶領收容人同樣製作關公陶像,此巨大關公交趾陶像身高180公分,總重量超過1千公斤,關公陶像已完成,100年9月7日送嘉義監獄獄政博物館擺放並永久典藏,拓展技訓成果,展現本監辦理瀕臨失傳之民間傳統技藝能見度。
總務科業務
總務科提供後勤支援補給,主要負責各項經費採購招標、機關建築修繕及各項設備保養維修外,更擔負收容人入、出監之名籍管理業務,防止冒名頂替入監服刑事件發生,這也是法務部重點指示事項;綜觀總務科業務可分有:庶務採購、建築修繕、經費出納、公文收發、收容人金錢物品保管及名籍管理、囚糧伙食管理、機關財產及宿舍管理、檔案室管理等主要業務。
一、庶務採購
依據「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作業,包含各項小額採購、十五萬元以上之採購招標、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事宜及司機工友管理、公務車輛調派管理等業務。
二、建築修繕
辦理機關各項設施維護與保養,確保各項設備:如發電機、電力系統、鍋爐、電梯、監視系統、電腦等重要設施設備之正常運作,並針對老舊設施進行汰換與更新。
三、收容人金錢物品保管
辦理收容人入監時貴重物品、一般物品之保管及攜帶之金錢登帳保管;辦理法院民事強制執行收繳、地檢署犯罪所得扣繳及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扣款作業;收容人委由家屬領回保管物品及保管款作業;健保醫療款項扣款及匯款;收容人匯票收入登帳;收容人出監保管物品發還及保管款結清。
四、名籍管理
收容人入監時調查其判決書、執行指揮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建立身分簿等各項名籍資料;辦理收容人累進處遇縮短刑期、出庭借提、囑託送達、返家探視、期滿(假釋)釋放、外役監獄遴選陳報及訪視、全民健保個別加退保暨補辦健保卡等事宜。
五、囚糧伙食管理
辦理收容人主副食品採購,致力提升伙食品質,定期召開收容人膳食改進小組會議,妥善照顧收容人飲食生活起居,以穩定囚情。收容人主、副食品採購為有效降低成本,採取聯合採購方式辦理,主食白米符合國家標準CNS之二等米以上規格。肉品類採購尤須符合CAS優良產品規範,並適時發揮社會責任,協助採購生產過剩之滯銷農漁產品,食材進貨時會進行查驗且定期送交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以確保收容人伙食衛生與安全。
六、檔案管理
機關檔案是公務人員智慧之結晶,亦是機關歷史記錄之根源~。 本監將檔案視為具體的知識,予以有效紀錄、分類、編目、儲存、分 享及擴散,並不斷創新,以提昇機關知識管理效能。 本監為兼顧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及檔案之安全,本監制定檔案開放 應用須知及檔案應用處所使用須知,並提供適當之檔案應用空間,提 供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等應用。
調查科業務
壹、調查科掌理事項:
一、受刑人入監指導事項。
二、受刑人之直接、間接調查事項。
三、受刑人身心狀況之測驗事項。
四、受刑人之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事項。
五、受刑人處遇之研擬、複查及建議事項。
六、受刑人出監後之聯繫及有關更生保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事項。
貳、業務介紹:
一、入監講習:
闡述現代行刑意義,告知在監應遵守事項及可享有權益,使之安心服刑。
二、直接、間接調查:
(一)直接調查:以直接晤談方式藉以瞭解其家庭狀況、教育程度、就業情形、犯罪經過及身心狀況等。
(二)間接調查:採問卷方式,發函收容人家屬及其住居地警察機關,以瞭解其家庭狀況、社會背景等。
三、照相建檔:
分別拍攝收容人入監前蓄髮及入監後理髮之相片,並輸入電腦存檔。
四、心理測驗:
入監收容人施予簡式心理健康量表,如有異常現象再依收容人的刑期長短、教育程度及 收容性質差異,實施瑞文氏標準圖形推理測驗、基本人格量表、生涯興趣量表、及健康 、性格、習慣量表等測驗。
五、更生保護:
對缺乏旅費之出獄人,協助申請資助返鄉旅費,對罹患精神病或重大疾病者協助護送返鄉 ,對無家可歸者協助安置、輔導就業及其他更生保護事項等。
六、就業輔導:
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區斗六就業服務站,每月派員蒞監講解有關職業介紹 、謀職技巧。
七、毒品防制宣導:
簡介毒品防制中心之功能與業務範圍,並說明毒品減害計劃內容。
八、個別更生輔導:
雲林縣籍受刑人,即將於二個月內出監者,協助更生保護會雲林分會更生志工 入監施予出監個別輔導,俾便出監後之接續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