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年2月27日星期六至110年3月1日星期一止為連續假期期間,均全日暫停辦理接見。(二)、110年3月7日星期日,逢每月第一週例假日接見,上午8時00分至11時0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00分止辦理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