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因應清明節連續假期方便民眾例假日接見所需,致提前至113年4月5日(星期五)辦理,該日為放假日是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止、下午1時30分至4時00分止,接見室受理例假日接見及送入飲食。二、113年4月4日及113年4月6日至7日等3日為清明節連續假期均暫停辦理接見。三、民眾辦理假日接見時,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請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