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2月份修復式司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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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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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2月18日
修復式司法宣導
1.促進當事人間真誠溝通2.導引自我情感復原力量
3.共同修復犯罪帶來的傷痛
會在「尊重、和善、自願、安全、平等及不受干擾」
的環境下進行修復程序,給予當事人舒適、平靜的空間。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是讓與犯罪有關的當事人聚在一起,
說出自己的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並共同處理犯罪後果的過程。共計17人參加。
雲林地方檢察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