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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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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標售本機關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及作業基金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 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3
  • 資料點閱次數:77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物品管理手冊第32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投標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

    (一)投標本監報廢之財物及雜物一批、本監作業基金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

  1.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 投標單。

二、開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6日10時30分整。

三、開標地點: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親至本監總務科領取或附B3大小回郵信封領取。

五、領、截標日期、地點: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0月23日~113年11月5日17時止,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至本監1樓收發處。

六、變賣標的物內容現場查看時間:領標人得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期17時止,於上班時間內向本監總務科申請現場查看。

七、本次所標售之報廢財物係不堪使用或已失去原有效能且相關零組件不全,請投標廠商按標單內各項標的物詳實估價,若因估算有誤差,應自行負責。

八、決標方式:

(一)本次標售標的為本監奉准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及本監作業基金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採總價標售方式辦理。
(二)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高於標售底價之最高標價者為得標人,如最高價有2標以上金額相同時,由在場之最高標投標人於現場進行比價,由出價最高者得標。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時,改為議價或比價辦理。

九、標售底價:

(一)本監奉准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新臺幣22,800元整。
(二)本監作業基金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新臺幣15,000元整。

十、保證金金額及注意事項:

(一)投標本監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新臺幣2,000整。
(二)投標本監作業基金報廢之財物、雜物一批:新臺幣1,500整。

 保證金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未得標者保證金於開完標後發還,得標者之保證金於履約完成且無待其解決事項後發還。

十一、價款繳納期限、繳付方法及點交方式:得標人應於開標之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繳清價款並自行載運標售物。

十二、得標廠商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價款並清運完畢者,視為放棄得標權利,發還已繳價款,並沒收保證金,不予發還,本監得重新公告辦理標售。

十三、本次標售標的:即按現狀辦理交付,得標人應自行負責標的物之拆除、搬運。

十四、餘詳如標售須知。

十五、本次標售分別於本監網頁及大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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